台東地檢署日前偵辦一件工程採購案件,發現大武鄉鄉長趙宏翰與建設課陳姓課長,疑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,昨天遭檢方大動作搜索,並傳喚被告及證人共20人。檢方訊後將趙、陳2人以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,今天下午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、通信。不過,法院以罪證不足,將2人無保請回。檢方獲知後表示將提抗告。地檢署表示,一家營造公司承攬大武鄉公所某工程驗收逾期28天,原應每天扣除違約金35萬4829元,未料,陳為使該公司免遭違約金扣款,竟遊說某單位發文配合施工埋設管線,以簽報得以展延工期,並接受該公司招待飲宴及住宿,事後遭主計室簽註意見而不同意展延。另有一家營造公司承攬某工程,趙、陳2人明知工程設計圖說與現地不符,應依政府採購法辦理變更設計或終止契約,竟同意該公司在設計圖說與現地不符情況下施作,並違法辦理驗收及結算,使該公司得以取得尾款175萬9955元不法利益。檢方昨天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,兵分12處進行搜索,並帶回相關資料,同時也傳喚被告及證人共計20人。檢方認為陳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罪嫌重大,另趙、陳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嫌重大,今天下午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、通信。不過,歷經近3個小時的羈押庭,法院認為檢察官蒐集相關罪證薄弱,最後以罪證不足將2人無保請回。台東地檢署獲知聲押遭駁回後,表示將依法提出抗告。台東大武鄉長趙宏翰(左),疑因工程圖利,今天被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,但法院駁回聲押,以罪證不足,將趙無保請回。記者尤聰光/翻攝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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